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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技能鉴定实行社会化管理


职业技能鉴定实行社会化管理
发布时间:2009-12-15 20:01 来源:
 中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
    日前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文件,对完善我国人才评价体系、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和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作出了新规定:

    一、人才评价体系做到“五个结合”,即职业能力与工作业绩,国家标准与岗位要求,专业评价与企业认可,行政指导与技术支持,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。

    二、职业技能鉴定实行社会化管理。坚持面向市场、扩大范围、完善制度、提高质量的原则,实行统一标准、命题、考务和证书等质量管理,完善运行机制、工作流程和质量监督。职业培训机构毕(结)业生参加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。

    三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就业准入制度。实施“先培训、后就业,先培训、后上岗”的就业准入制度,用人单位要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中录用技术岗位从业人员,自觉把好就业准入的入口关。用人单位劳动者参加各类技能竞赛获得优秀名次的选手,可按有关规定直接晋升技术等级,或优先参加技师、高级技师考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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